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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7-01-17 11:20:52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 201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二)201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

   (六)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分配

  我校限报4项。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学校将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4项上报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将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7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具体见全国办网站通知)。

   (二)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1,活页5份。2)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稿一份

   (三)由于尚需评审及材料整理时间,所有课题申报材料务必于2017年2月12日上午10点前统一报送到科研处行政楼32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