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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8-01-26 09:28:2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

二、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由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施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5项课题(含基础教育)上报省教科规划办。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8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

(二)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纸质稿一式7份,电子稿1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稿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电子稿各1份。

2)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稿1份。

3)电子稿文件请以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浙财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财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注意:学科字母在前)。管理单位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

(三)由于尚需评审及材料整理时间,所有课题申报材料务必于2018228日上午11点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