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将对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攻关计划超期未结题的项目做统一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2013-2016年立项的超期未结题的省高校人文社科攻关计划规划项目可最后一次申请结题。如未通过,将被中止项目,追回经费。
2.研究期限到2020年6月30日的项目。
3.研究期限在2020年6月30日之后,已完成所有研究内容及目标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结题要求参照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结题标准,即: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三、组织工作
学校拟在2020年9月统一组织项目结题验收会,请已完成结题要求的项目在2020年9月14日前将结题材料由学院汇总交到科研处。
四、提交材料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表》和成果(学院审核盖章的论文复印件、专著原件等)各一式3份,经费使用明细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