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涉台研究,省台办现向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征集2021年度涉台委托研究课题。相关要求如下:
一、选题范围
1.建设我省对台工作“重要窗口”路径研究;
2.《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订对台湾经济发展及台企来浙投资影响研究;
3.推动台企融入新发展格局方法路径研究;
4.新发展阶段下推动台企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研究;
5.新形势下加强浙台青年交流路径研究;
6.“后疫情”背景下浙台交流合作对策建议研究;
7.惠台制度和政策前瞻性研究。
二、选题要求
选题应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突出问题导向,体现基础性、理论性和实用性研究。鼓励着眼浙江实际的研究,注重案例研究、问卷调查和在已有成果上的跟踪性研究,聚焦重点,注重应用,切忌空泛。
三、申报立项要求
请按选题范围确定申报课题题目(勿将选题范围直接作为申报题目),认真填写《浙江省台办2021年度涉台委托研究课题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涉台委托课题采用预立项形式,最终根据课题成果评审情况,对通过立项的课题一次性拨付相应课题资助费用。若获预立项委托课题的主要内容与省社科规划涉台研究专项课题立项重复,自动结束委托课题预立项。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省台办将于6月初公布入选预立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