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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 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023-10-26 16:32:58

各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标准 化战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标准化 条例》和《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决定组织 开展 2023 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1016日至1116日。

  二、申报方向

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是为推动标准化与产业和社会 事业深度融合,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促进生产、经营、管理 或服务等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提升产品、服务和管理的质量效益。2023 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围绕三个“一号 工程”、“十项重大工程”、共同富裕、“415X”先进制造业集 群、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 业类项目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紧扣需求,突出特色。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 区、本行业以及本单位标准化工作实际需要,广泛深入开展调 研,积极鼓励需求清晰、特色鲜明的项目进行申报,明确项目 建设的目标、内容、进度及保障措施。

(二)讲求成效,择优申报。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 时,应注重项目能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以及能形成的 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优先支持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 基础的单位和已完成市级标准化试点的项目申报。

(三)逐级推荐,严格把关。省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 直接向我局推荐申报项目;各县(市、区)申报项目,应先征 求所在地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县(市、区)市 场监管局,由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报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汇 总后报送;各设区市申报项目,应先征求所在地市级有关主管 部门意见后,由市级市场监管局报送。

(四)报送材料,下达计划。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截止日期 前通过“浙江标准在线(http://bz.zjamr.zj.gov.cn)中“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模块—“试点示范项目—普通试点—立项申请”填报项目内容,并下载《试点项目申报表》盖章后上传系统(下载好申报表后可以至科研处申请盖章)。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下达年度立项计划。

   校内联系人:迮勇 87557071

   联系人:吕旭红,周福清;联系电话:15088649391 89761454

   邮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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