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为做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23年)参评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目的
为加强商务战略和政策研究,繁荣商务理论,鼓励全国从事商务理论、政策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单位及个人提高研究质量与水平,加快培养商务研究人才,建立健全商务领域科研工作的激励机制,商务部设立了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05年以前为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是面向全国的社会科学类奖项,用于奖励商务领域具有前瞻性、创见性,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的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以及对政府决策和实际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评委会设置
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组织机构由领导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秘书处组成。商务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委员会主任,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学科和行业专家学者担任。秘书处为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的常设机构,设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三、奖项设立
成果奖按论文、著作和报告三项收集作品,论文和著作分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和国内流通三类,报告分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国内流通和政策调研(非涉密)四类。每类奖项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优秀奖项数量为每类参评作品的10%),如无相应等次作品,奖项可空缺。
论文类征集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类征集正式发行的书籍,报告类征集已完成的课题,政策调研类征集政策分析建议类的内部调研。
四、参评办法
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秘书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受理2023年参评作品申请。从事商务理论、政策研究和实际业务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均可报送作品参加评选。参评作品范围包括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商务领域出版的书籍、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学术理论价值的社科类研究作品,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参评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五、申报步骤
(一)登陆http://cgj.mofcom.gov.cn/在线填写申请表、承诺书。
(二)所有拟上报的成果须在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请申报老师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23年)参评作品拟上报情况表》,学院汇总后于12月21日上午10点前发科研处邮箱kyc@zufe.edu.cn。
(三)请学院汇总于12月25日前上交申请表、承诺书(第一作者需签字)、作品7份、作品概述7份相关证明材料。著作类7本正式发行的书籍,论文类、报告类(含政策调研)样刊一份及7份复印件(需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
(四)评奖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