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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的通知

2018-05-09 15:17:51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加强浙江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省新型智库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中国特色浙江特点体现浙江优势的重点专业智库决定启动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紧紧围绕“六个浙江”建设,突出“四个强省”工作导向,聚焦国家和浙江重大战略需求,加快遴选培育一批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服务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助推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是以服务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使命,以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重要话语权且能够有效服务国家和浙江改革发展需求为目标的应用研究平台。

本轮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建设周期为5年,通过建设期发展,重点建设一批我省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重点专业智库,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高水平重点专业智库向国家级高端智库发展,努力构建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浙江特色新型智库体系。

三、申报条件

申报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非营利研究机构,鼓励其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间非企业组织;拥有独立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文献资料和运行经费等,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科学务实的发展规划、可持续的资金保障。

2.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急需,凝练主攻方向,突出专业特色,对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研究重点,符合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主要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强化问题和应用导向,注重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有长期关注、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并在该研究领域能够发挥较强的决策咨询服务功能。

3.研究团队须有首席专家至少1名,可以是智库申报单位的在编人员或与智库申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合同期限的外聘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品德学风优良,熟悉国情省情,决策咨询研究水平突出,具有长期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经历和成果积累,且为所申报智库主要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知名专家或省内顶尖专家,一般不在其它省级以上社科研究平台担任主要负责人或首席专家。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来主持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获得过国家领导人批示;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得过中央部委有关部门采纳;参与过中央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公共政策制定或委托项目研究。

4.研究团队须有负责人1名,熟悉智库业务,有3年以上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经历,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和运营策划能力;研究团队人员要达到10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研究人员或有研究能力、研究经历的厅局级以上领导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要有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的经历,决策咨询研究能力较强,在申报智库主要研究方向上有一定的成果积累。

5.与国家和我省相关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启“旋转门”机制;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良好的国内外交流合作机制。

6.有多维度的成果应用转化渠道,多样化的媒体合作机制,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可供研究使用的相关信息资料储备等。

7.本科院校申报的智库要有相关学科博士点或省一流学科或省优势特色专业支撑,其他单位申报的智库在省内具有明显的研究特色。

四、申报数量

本轮新型重点专业智库遴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个。

五、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优中选优”的要求,加强对智库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申报单位要把好政治关,所在科研管理部门要对申报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

申报学院、部门需提供《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申报书》一式21份、佐证材料一式6份(单独装订)至科研处行政楼321。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至kyc@zufe.edu.cn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852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