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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体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5-10-08 12:21:47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年工作部署,结合我省高校体育工作改革导向和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我省高等学校体育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体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组织要求

(一)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协同组织实施。

(二)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重点招标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予以正式立项,对被立项为重点招标课题、一般课题给予经费资助,自筹经费课题由项目组自筹的方式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二)课题申报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已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育学会体育专项研究课题未按时间规定结题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课题研究方向和分类代码

重点招标课题:

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与创新的研究(A)。

一般课题:

(一)体育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的研究(B);

(二)建立体育俱乐部长效机制的研究(C);

(三)学生体质健康行为与体育干预措施与效果的研究(D);

(四)建立体育活动安全保障机制的研究(E);

(五)大型体育活动组织与实施及案例的研究(F);

(六)改进大学生军训工作的研究(G)。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务必按照课题研究方向等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学校体育建设主线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体育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装订一式6份)供匿名评审使用,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个人信息并填写体育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稿1份)课题申报材料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于 20151015递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

(三)本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因特殊原因延缓结题者,需提交说明报告,加盖同申报时的公章,延缓时间为6个月。未按时间规定结题者不予验收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