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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2016-04-07 15:55:49

 

  各学院、各部门: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简称“钱端升奖”)是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的规定,教育部将钱端升奖认定为“部级奖”,国家统计局据此也将钱端升奖列入部级成果奖的统计范围。 

  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6年举行第六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8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1万元;提名奖20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时间范围  

  200411日至201312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五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钱奖专题网站(http://gate.cupl.edu.cn/qdsfxcgj)、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询和下载《申报通知》、《申请评审书》及相关材料。

  (二)各相关学院汇总后同时报送《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到科研处。  

  四、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2.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Word版),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lcj@zufe,edu,cn

  3. 专著3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论文3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申报日期和联系方式  

  (一)申报截止日期: 20165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处李老师

  电话:87557070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基金理事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院路校区,满学惠0105890805113641148895 

  昌平校区,谭义  01058909103,18600797296 

真:01058909105  

 

 

                                            科研处

                                             201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