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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7-04-18 10:42:34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按照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度立项的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包括资助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等。

2、课题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单。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主要课题组成员的变更情况,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4、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资助课题的经费开支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各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课题的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须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如涉及课题变更还须填报《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中期研究成果,报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各学院在完成检查的基础上,统一填写《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情况总结表》上报科研处

2、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的条件及程序按新修订的《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6〕7号)执行。

3、已结题(或已申请结题)的2017年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4、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延期。各单位要加强对预期无法按时完成的课题的监管,同时要重视提高各资助课题的成果质量,进一步提升课题绩效。

5、需上报的检查材料为:《中期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表》各一式3份,《中期情况总结表》电子稿1份,课题中期成果1份。请学院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并于2017年5月23前递交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