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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研究院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财政决策咨询课题招标的通知

2020-10-19 11:32:30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2020年度浙江省财政决策咨询专项课题即日起面向校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说明及选题指南

为充分发挥高校研究的特长和优势,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袁家军书记布置的10大新课题以及财政中心工作,经我校与省财政厅对接,由地方财政研究院(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每年设立一批重点课题展开攻关研究。2020年设立11项招标选题:

1.“八八战略”与财政的关系研究。

2.“重要窗口”建设的财政定位和职能作用研究。

3.“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对财政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应对举措。

4.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抓手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研究。

5.财政体制问题研究,包括省与市县财政体制、设区市财政体制、乡镇财政体制。

6.“十四五”时期浙江财政管理改革的方向与建议研究。

7.关于实施零基预算的实践与完善研究。

8.基于“整体智治”理念的“整体财政”实施路径研究。

9.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研究。

10.高质量发展格局下财源培育、建设研究。

11.社保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研究。

二、申报人条件

1.我校专任教师、研究人员均可申报,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熟知浙江省情,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鼓励跨学院组建研究团队。

3.申报人年度内限报1个选题。

三、经费资助标准

每项课题资助5万元。

四、申报时间

20201025日截止。

五、申报要求

1.课题采取纸质材料申报。申请人应对申报的选题进行论证设计(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按照要求填写《浙江省财政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申请书》和《浙江省财政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研究大纲》。

2.课题申报书应对课题所涉及相应政策现状、工作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做详细分析,对现有问题判断和分析的准确与否将作为课题立项评判的基本要求。课题研究要突出全局性、理论性、战略性和前瞻性。

3.请申报人于申报时间内将课题申请书和研究大纲各一式3份以及Word格式电子文本1份报送地方财政研究院。联系人:杨老师:0571-867546911号楼417),电子信箱:czzqn2016@zufe.edu.cn

4.申报期截止后,地方财政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六、课题研究和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期限不超过三个月,鼓励缩短研究期限,尽快提交研究成果。课题成果形式为课题研究报告(1篇)和决策咨询建议(1篇),课题研究报告的字数为1-1.5万字,决策咨询建议字数为3-5千字。

2.课题研究报告经财政厅相关处室鉴定认可后,准予结题。如果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提交的决策咨询建议被财政厅采纳或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则视为自动结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可随时提交决策咨询建议,由地方财政研究院统一报省财政厅。课题组不得擅自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其他渠道报送有关部门,一经发现,撤销立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3.课题研究过程中财政厅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仅限于本课题使用,并履行数据保密协议。课题研究成果不得用于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