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浙江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规范有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组建“浙江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推荐范围
高校、文艺院团、省级有关部门、全省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文化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育和艺术表演的专家学者或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2.从事艺术行业满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视野开阔,作风务实,有较强的专业评判能力,在相关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
3.能客观、公正履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三)专业门类
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业目录》(附件).
二、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择优入库。
三、材料报送
《浙江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家库入选推荐表》纸质1份及电子版、《浙江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家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要求信息真实、填写完整。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3月12日前上报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