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82号)的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申报中国政府友谊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 近年来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或表现出无私奉献精神,对华友好,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 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三) 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 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五) 原则上应是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入选国家或省人才工程的高层次外国专家。
(六) 专家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二、 申报材料
(一)《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由聘请单位按照格式要求认真填写。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华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编写,不超过600字;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应将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及涉及的专业行业词汇、英文术语等作必要解释说明;申报文件要件是指已被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列入发展规划的项目有关报告及批件。
(二)《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由聘请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专家本人提供的简历及翻译件、护照信息页、主要贡献的补充说明、申报文件要件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申报附件。
(四)《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推荐表》(附件3)由各市科技局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 其他事项
(一) 各市各单位推荐候选外国专家不超过3名(不含杭州、宁波市),要严格把握推荐人选条件,做到宁缺毋滥,确保申报材料内容详实、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上报时请按推荐次序排序。
(二) 请于4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3份)及所有附件的电子文档,报送至省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迮勇
电 话:0571-87557071
邮 箱:kyc@zufe.edu.cn
科研处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