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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1-04-27 09:31:01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省社科联系统省级社会组织(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学术理论研究水平,充分发挥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学术成果转化、培养学术人才的作用,今年开始,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在申报对象和方式上进行优化调整。现将2022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围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充分凸显基础研究的公共性、整体性、基础性和原创性。应用研究要围绕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战略目标,聚焦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渠道。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主要申报渠道为省级社会组织。省级社会组织会员申报的课题由相关省级社会组织推荐申报;非省级社会组织会员,可通过所在的高校(含党校系统)科研院所等单位推荐申报;市、县(市、区)申报的课题通过市、县(市、区)社科联申报。

2.申报资格。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的课题,不能以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凡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不能申报2022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并取消其个人3年申报资格。

3.申报时间。课题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167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从立项批准之日起到递交结项审批材料为止,到期不能完成即做撤项处理。

4.课题立项及资助。今年将加大省级社会组织申报课题的立项比例达到课题立项标准且自愿筹集经费的,可作为立项不资助课题。立项课题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管理。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调研报告。

5.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登录浙江社科网(http://www.zjskw.gov.cn/),从页面右侧功能区中的“研究课题申报管理系统”入口进入,入口左侧通知公告处,申报者查阅《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按操作手册指导填写项目申报表。研究课题活页可在系统里下载,以PDF格式在附件区上传。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不得泄漏个人及单位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各学院、各部门上报《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王佳林(0571-8729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