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关于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2021〕5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公开发表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见附件),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高教学会一律不予验收结项)。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验收完成后,高校和分会需填写验收结论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重点课题验收通过,学会将给予每个课题3000元经费资助。
3.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4.学会不接受个人发送结题材料,所有项目结题必须通过学校科研处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结题材料
1.重点课题:纸质《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1份及Word版电子文本;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及扫描件(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一般课题:纸质《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1份及Word版电子文本;纸质课题研究报告1份及Word版电子文本。
3.申请延期的课题:纸质《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截止日期
结题材料截止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