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现已发布,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至9月15日。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单位、个人于2021年8月16日前将正式审读申请提交至科研处,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三、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包含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四类项目。其中前三类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拟申报的老师请提前联系科研处。以上项目具体申报指南详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申报指南专区(http://www.cnaf.cn/gjysjjw/jjsbzn/jjsbzn_list.shtml)。
科研处联系人:俞晓
电话:13858159800;
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汪茜
电话:8521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