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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20:06:45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定于近期开展一批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结项工作,本次结项工作前已完成的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项。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结项管理的有关规定,于9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纸质结题材料:1. 《结项申请表》一式二份;2.项目最终成果三套,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届时将在官网上进行结项项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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