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的通知

2023-12-15 21:48:17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进落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促进行业实践研究、助推智库成果转化、发挥宣传阵地作用,以社科研究工作全面助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成果及要求

(一)行业智库类

推介对象为20212023年产生或采纳(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委托开展或采纳利用,或由系统内单位组织实施)的行业智库研究及实践成果。推荐要求:研究成果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等;研究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学术论坛会议、艺术创作、公共服务机制或平台、文化艺术资源抢救及活化的展示与传播、社会美育活动、专业人才培育、旅游宣传推广项目等。

(二)期刊专题类

推介对象为有刊号的正式期刊,主管单位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要求:在20212023年围绕特定4个专题开设专栏或组织稿件,具有较为突出的社会影响。

特定专题为:1.思想理论研究(重点方向为“两个结合”、新的文化使命、坚定文化自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构建中国话语体系等);2.文艺评论研究;3.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研究;4.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及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究。

二、推荐名额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行业智库类成果不超过5项,推荐期刊专题类成果不超过4项。我校每类成果择优限推荐2项。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版:成果推荐表、证明材料各一式三份,证明材料为原件或清晰复印件。

2.电子版:成果推荐表、成果推荐汇总表为可编辑文档。

以上材料请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于20231218日下午200前报送科研处。

四、其他事项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负责组织本地区推荐材料的审核遴选并公示。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遴选,按照程序确定优秀成果,经公示后公布名单。

优秀成果将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成果”专栏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并委托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