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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杭州社科成果》咨政决策建议征稿启事

2024-04-16 16:47:05

为推动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转化应用,根据《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2329号),现向全市广大社科工作者征集《杭州社科成果》稿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稿对象

在杭省属、市属高校,省、市各级党校、社科院,区、县(市)社科联,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市级社科社团、民间智库、研究机构等;

在杭社科研究工作者(含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承担者和非承担者)。

二、稿件要求

1.稿件为咨政决策建议报告,主要用于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选题要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能够真实反映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或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3.文稿要体现出较高的理论含量和实践价值,问题分析要深入、透彻,所提建议要务实、可行,针对性强,论证扎实,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表达准确,语言精炼(一般4000字左右)。

4.稿件未曾报送过市领导或相关部门,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激励政策

1.稿件如属非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被《杭州社科成果》录用的,确认为市社科规划后期资助一般课题,拨付课题经费10000元。刊发后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则确认为市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重点课题,再追加课题经费5000元。

2.稿件如属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资助课题研究成果,被《杭州社科成果》录用的,则认定达到结题条件可直接办理结题申请。刊发后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则课题结题成果免于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确认为重点课题并拨付资助经费15000元。

3.稿件如属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自筹经费课题研究成果,被《杭州社科成果》录用并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则课题结题成果免于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并追认为市社科规划资助课题,拨付课题经费10000元。

4.市社科规划其他课题和市社科联(院)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按相关规定及协议执行。

四、投稿方式

1.每年全天候受理投稿,电子文本发送至 1223566@qq.com 邮箱。

2.投稿时务请注明是否属于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或市社科联(院)资助的课题研究成果(如是,请标注课题编号),并注明作者的单位名称、职称职务和联系方式。

3.投稿后如1个月内未见回复,可自行处理。

联系电话:85255156;联系人:汪欢欢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812室;邮 编:310026

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杭州市社科规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