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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社科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4-09-05 09:49:38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浙江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经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即日起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选题

(一)14项攻坚性改革研究

1.提升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新自觉,在强化政治引领机制上攻坚突破研究

2.探索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新路径,在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上攻坚突破研究

3.构建全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生态,在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上攻坚突破研究

4.跑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赛道,在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上攻坚突破研究

5.打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在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上攻坚突破研究

6.塑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新优势,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上攻坚突破研究

7.形成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一体融合的新格局,在“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上攻坚突破研究

8.完善优势互补省域经济的新布局,在唱好杭甬“双城记”、打造“全省第三极”上攻坚突破研究

9.拓宽缩小“三大差距”的新通道,在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山海协作工程”上攻坚突破研究

10.扛起文化强省建设的新使命,在构建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体制机制上攻坚突破研究

11.开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境界,在构建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上攻坚突破研究

12.增强高水平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的新效能,在健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上攻坚突破研究

13.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新样板,在推动绿色低碳集成改革上攻坚突破研究

14.展示新时代勤廉浙江的新气象,在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严管厚爱机制上攻坚突破研究

(二)10个方面的改革任务研究

1.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研究

2.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先行区研究

3.健全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研究

4.建立现代财政金融制度研究

5.加快构建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研究

6.完善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体制机制研究

7.完善数实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8.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研究

9.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研究

10.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研究

11.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研究

12.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研究

13.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14.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研究

15.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研究

16.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研究

17.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研究

18.完善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19.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研究

20.创新外贸外资发展方式研究

21.完善浙江人经济与浙江经济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22.完善落实共建“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体制机制研究

23.强化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研究

24.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研究

25.坚持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研究

26.深化地方立法领域改革研究

27.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研究

28.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研究

2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

30.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制度研究

31.完善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制机制研究

32.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改革研究

33.推进省域国际传播体系改革研究

34.健全高质量就业创业促进体系研究

35.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研究

36.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研究

37.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3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

39.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研究

40.健全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研究

41.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研究

42.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研究

43.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研究

44.深化跨军地工作协同体系建设研究

45.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研究

46.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研究

47.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领导研究

48.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研究

49.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研究

50.凝聚全社会改革共识、形成最大合力研究

二、申报与成果要求

1.申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者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成果导向,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基础上,根据参考选题,结合浙江实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每个申报团队负责人只能为一人,且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报重大预立项课题的负责人须为正高职称,且不受在研课题限制;申报其他课题等级的负责人,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的,本年度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申报类课题立项的,或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参与本次专项课题申报。

4.本专项课题为预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预立项部分重大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自预立项文件发布时算起,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以成果形式对课题予以验收。

三、其他事项

本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网上申报时,请登录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大成集智”入口进入,选择“专项课题”课题类型,按操作说明填报,在系统上提交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PDF版本,系统开放时间和校内截止时间待省社科工作办另行通知,届时请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上报课题申报汇总表,学校科研处审核提交时间截至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