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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9-27 13:52:07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真”“情”“实”“意”总要求,高质量推进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积极探索,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提升公众人文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层特色人文空间(以下简称“人文空间”)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实施“人文素养提升计划”的工作部署,聚焦全省公众人文素养提升,坚持价值引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可持续发展,增强社科普及工作的感召力、参与度、获得感,勇担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社科使命。

(二)基本内涵。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是在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社会单元中,让公众能够参与、能够共享共建,接受各类特色人文内容学习活动的微阵地,具有较好的人文科普性、参与性、特色性的小型空间,可以为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文活动提供有效的载体,让人文融入百姓生活,让百姓参与人文活动,打通人文素养提升行动“最后一公里”。

(三)主要目标。以“价值引领、人文特色、资源融合、群众喜爱”为目标,突出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服务下放,着力成为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的重要载体,为提升公众人文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贡献社科力量。到2025年底,打造500个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其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20个。到2027年底,打造1000个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其中具有较大影响和美誉度的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40个,以后每两年动态调整。着力成为三个重要载体:

——着力成为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重要载体。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社会单元为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布局目标,积极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

——着力成为社会力量参与人文社科普及的重要载体。努力建设一支社科志愿服务队伍,并作为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建设的主体力量参与人文社科普及。

——着力成为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发挥浙江人文优势,聚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积极探索。

二、空间类型

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分为主题类和综合类两种类型,并与周边区域性公共设施整体布局相衔接。

(一)主题类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围绕一个核心主题从历史背景、文化传承、传统技艺、民俗生活等方面布局,形成让公众切身感受和体验到的内容,成为公众浸润特色文化的“小而美”人文空间。

(二)综合类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基本功能包括公共阅读、培训讲座、文艺展演、人文交流、艺术展陈等,条件允许的空间,可以扩展配置创客、非遗、数字体验等个性化功能,成为公众提升人文素养的“一站式”人文空间。

三、空间要求

(一)空间环境亲民

1.合理选址。选择交通便利、人口密集、文化氛围浓厚的区域建设基层特色人文空间。

2.科学布局。可对建在乡村、社区、校园和企业内的既有社科普及基地创意性提档升级,注重人文元素的聚焦和放大,提高服务效能。也可结合社科之家、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等阵地,嵌入式推进人文空间建设。

3.优化环境。注重空间的环境设计,能够充分体现当地的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民俗风情、传统技艺等,营造舒适、温馨、富有文化气息的氛围,能够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提高公众的体验感。

(二)设施设备便民

1.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图书报刊、展览展示设备、音响设备、桌椅等,适于公众阅读、讨论和交流。

2.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强“浙里社科普及”数字平台建 设,建立基层科普资源项目库,通过进一步推广“订单式”“预约式”功能输出人文科普服务。条件允许的空间可引入数字化展示、虚拟现实、互动体验等,提升空间的科技含量和吸引力。

3.设置醒目的空间标识。以省、市为单位统一设置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标识,放置在醒目的位置以便公众识别。

(三)服务内容惠民

各人文空间要因地制宜,精心设计服务内容,通过鲜明的地方特色、基层公众参与和现代技术融入,打造一个充满活力、具有吸引力和广泛影响力的基层特色人文空间。

1.开展乡土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体验地方传统手工艺,组织当地非遗传承人或手工艺大师定期开展手工艺工作坊,吸引公众和学生参与制作,如竹编、刺绣、泥塑、剪纸等,体验传统技艺的魅力。复兴民俗节庆活动,结合当地的传统节日或民俗文化,策划一系列复古与创新结合的活动,例如古法龙舟制作及竞赛、乡村庙会重现等,使公众在活动中体验并传承当地文化。开设乡村故事讲坛,邀请当地老一辈公众分享他们的生活故事、地方历 史传说、乡土风俗,建立地方性口述历史档案,吸引青年和儿童参与。

2.开展当地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合活动。贯通文化与美食,以“百县千碗 ·文化寻味”活动项目为依托,开设以本地特色食材和传统食谱为主题的美食文化课堂,形成独特的“文化餐桌”。举办国学生活沙龙,把学国学经典与现实生活相结合,使公众能在阅读经典中感悟生活,在生活中体验经典。布置主题人文空间,在人文空间中定期更换不同主题的展览或装置艺术作品,以本地自然景观、历史遗迹、地方特产为灵感,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氛围。

3.开展创新型人文教育与普及活动。开设跨代共学课堂,通过“一老一小”共学的形式开展人文科普活动,以此增进代际交流和共同学习。策划组织人文研学活动,以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精心策划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的人文研学项目,组织青少年利用假期参与。设置人文科普数字体验区,条件允许的 空间可结合数字技术或 AI 技术展示当地的历史文化遗迹或自然风光,搭配实地考察活动,让公众在虚拟与现实中深入理解本地文化。

4.开展特色艺术创作与创意文化交流活动。设立开放式创意工作坊,提供开放的空间和工具,鼓励公众自由组织或参与文化创作工作坊,如剧团、摄影俱乐部、绘画班等,定期邀请艺术家进行指导,通过创作和展示加强公众凝聚力。举办特色艺术展览,展示当地艺术家的作品以及公众的优秀艺术创作,可设置投票环节,让公众选出自己喜爱的作品,增强参与感。开展艺术表演活动,如音乐演奏、舞蹈表演、戏剧演出等,为艺术爱好者提供展示平台,丰富公众的文化生活。定期举办创意文化沙龙,邀请文化创业者和文化工作者分享创意理念和经验。开设创意课程,如插花、手工艺品制作、布艺等课程,提升公众的审美能力和动手能力。

5.开展公共阅读与互动学习活动。设置主题读书吧(角),围绕特定主题精选图书,并定期举办读书会、作者见面会等活动。开发组织亲子互动项目,设计亲子阅读、亲子绘画、亲子手工等活动,促进家庭间的文化交流和传承。开设书院与讲座,有条件的空间可以书院的形式,收藏与本地文化、历史相关的书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人文讲座,提升公众人文素养。

6.开展个性化文化服务及其他人文活动。提供文化定制服务,根据公众的需求和兴趣,为个人或团体定制人文活动方案,如为家庭定制亲子人文活动、为企业定制团队建设人文活动等。设立文化咨询服务台,为公众提供人文活动信息、艺术创作指导、人文资源推荐、研学旅游咨询等服务。设计人文地图与数字文档,制作并推广本地人文地图,将本地历史遗址、名人故居、传统手工艺作坊等标注在地图上,同时设立线上数字档案,方便公众和游客了解和探索本地人文。鼓励围绕人文空间的基本内涵开展其他合适的创新性服务活动。

、运行管理

(一)坚持层级联动。探索建立“省级统筹、市为枢纽、县为基础、社区(村、校、企)为重点”四级联动的人文空间运行机制。“省级统筹”,即在省社科联统筹领导下,定期开展研究会商、工作通报、意见征询、规划制定。“市为枢纽”,即各市社科联因地制宜推动人文空间任务落实。“县为基础”,即各县(市、区)社科联充分发挥能动性,集成优质资源,常态长效做好内容更新、项目筛选和调度配送,推动资源向基层下沉延伸。“社区(村、校、企)为重点”,即把社区(村、校、企)作为人文空间建设工作的终端,常态化开展活动,落实落细以人文供给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实施项目驱动。 围绕人文空间建设,每个人文空间以具体项目为导向,精准聚焦特定人文主题或目标群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为人文空间发展注入持续活力。围绕地方传统文化与技艺的传承与创新,设立专项项目,吸引手工艺人、设计师、学者以及对传统文化感兴趣的公众共同参与,培养新一代人文传承者。通过对项目的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为后续项目的开展和人文空间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引导公众互动。创新公众参与人文空间管理的工作机制,通过自助申请等形式开放公众使用人文空间的渠道,增强公众对人文空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建立通畅高效的需求反馈机制,提高人文空间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公众的获得感。建设社科志愿者服务队伍,招募并培训热心人文科普的广大人士成为社科志愿者,组织他们参与策划、执行各类人文科普活动,条件允许的地区吸纳和聘任学者、乡贤、网络主播、文化名人等以社科志愿者的身份担任人文空间负责人。

(四)强化宣传发动。加强对人文空间的宣传推广,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人文空间的特色活动、服务内容和人文价值,吸引更多的公众关注和参与人文空间活动。精心策划宣传内容,融入地方特色与人文情怀,以故事化、视觉化的方式吸引公众,激发他们对本土文化的自豪感与探索欲。与文旅部门合作,将人文空间纳入旅游线路,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各市社科联、省属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直社科普及基地及其他符合基层特色人文空间要求的省级机构根据本通知精神,做好推荐工作准备。

(二)组织推荐。各市社科联组织对本地区内的基层特色人文空间申报并对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考察走访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审,并向省社科联择优推荐20个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候选单位(含2个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各省属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直社科普及基地及其他符合人文空间要求的省级机构可直接向省社科联推荐1个基层特色人文空间。请于10月15日前将《浙江省省级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推荐表》(附件1)和《浙江省基层特色人文空间推荐汇总表》(附件2)科研处(行政楼323同时将电子版PDF和Word版本发至邮箱kyc@zufe.edu.cn。

(三)命名认定。 省社科联对推荐的基层特色人文空间进行评定,将最终确定的基层特色人文空间名单予以统一公布,并发放统一标识。

(四)巩固提升。根据省、市社科联评估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基层特色人文空间长效化、常态化、全域化开展人文特色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边探索、边实践、边完善、边提升”的原则高度重视,逐步推进,把打造基层特色人文空间作为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民参与共享”的人文空间实践。

(二)注重工作实效。坚持办实事、求实效,做好整体设计,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利用已有基础,采用优化存量和嵌入增量的方式开展建设。坚持需求导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人文空间的建设、管理和运行。鼓励基层创造性开展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激发基层活力,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三)做好典型推广。要注意发现和树立人文空间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端的作用,采取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强化品牌塑造,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