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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03 08:45:14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现将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20254月15日起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指南可点击本通知“三、项目类别及申报指南”中各申报指南查看。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申报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学院、研究院20255月12前以文字形式递交审读申请,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类别及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方式

1.“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和“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中的个人创作项目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人2025年4月15日至6月15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需要学校出具推荐意见的20255月31日前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提交相关基础材料

2.“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和“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组织创作项目以机构或单位为申报主体,申请人需登录浙江财经大学的单位账号进行申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或部门请提前联系科研处获取账号信息2025年6月10日前系统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