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新时代科普能力建设,更好发挥社科普及在价值引领、文化传承、知识传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展现“十四五”期间人文社科领域建设成果,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协商同意, 联合举办第三届“人文社科之光”社科普及短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非遗流芳·博物札记:奇妙社科知识之旅
二、 活动组织
主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
承办:江苏省社科联
协办: 江苏新华云媒
大赛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社科普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等事项。
三、参赛对象
凡热爱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和乐于参与普及推广社会科学知识的社科普及工作者、社科普及爱好者、社会团体、在校学生等均可报名参赛。作品申报区分两个渠道: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评审推荐。 各地结合实际组织评选,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不超过 5 项。
学校仅有一个推荐名额。
2.社会面自主申报。 由各类教育机构、文化传播机构及自媒体等团队或个人在相关报名端口自主报名。
每个人或团队只能选择一个渠道报名参赛,且只能参与提交一件作品。团队作品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 5 人,并确定一人为作品联系人。每项作品须由同一单位或团队参赛者完成,填报相关信息表时需加盖公章或签名。所有参赛作品以填报信息为准,后期不得增加主创人员或调整排名顺序。
四、奖项设置
活动共评选第一等次 15 名、第二等次 25 名、第三等次 40名,分别资助 3000 元、 2000 元和 1000 元。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推荐作品中,评选第一等次 10 项、第二等次 15 项、第三等次 20 项、优秀等次 15 项;社会面自主申报作品中,评选第一等次 5 项、第二等次 10 项、第三等次 20 项、优秀等次 40 项。另外,设优秀组织奖、“网络人气奖”,颁发荣誉证书。
五、作品要求
(一)主题内容
参赛作品须紧扣大赛主题,以纪实、动漫、讲述类短视频,普及宣传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可选以下三类主题:
1.非遗里的人文社科知识。 围绕各地的特色非遗文化,通过声情并茂的镜头语言,聚焦非遗背后的历史故事、社会变迁、民俗风情等人文社科元素, 探索非遗项目的历史渊源、制作技艺、文化内涵等,生动展现其背后的民俗学、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以及艺术学等方面的知识,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
2.博物馆中的文化符号。 通过深入挖掘各地博物馆特色文物中蕴含的独特文化符号, 以社科普及的视频镜头,解读这类符号背后的社科知识、文化内涵、价值意义,全面展现文物所承载的特有文化价值、人文精神等内容。
3.日常生活中的社科知识。 聚焦百姓日常生活,挖掘蕴含其中看似普通平常,实则“日用而不觉”的社科知识, 以社科普及新鲜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镜头方式加以生动呈现,积极传播社会科学知识和理论成果、弘扬人文社科精神。
(二)格式与素材要求
1.参赛作品保证内容积极健康,传播正能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等相关要求。
2.视频须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和字幕,原则上时长不少于 2分钟、不超过 5 分钟,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体裁可为混剪短视频、动画短视频、微电影(剧情类短视频)、 AI 短视频、创意短视频,格式为 MP4、 MOV 等主流媒体格式。
3.视频作品片头、正片、片尾层次分明,署名信息完整。画面清晰、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 LOGO,不插入任何商业性广告。
4.作品创作中不使用国家领导人的视频或画面素材,涉及地图素材的须规范、完整使用。如作品中包含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相关素材,需在作品备注中予以说明。
(三)版权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 2024—2025 年创作,版权明晰无争议,包括但不限于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授权等。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且主办方将取消相关参赛资格或追回所获奖励。
2.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主办方许可下,无权以大赛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获奖作品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大赛名义在公共媒体进行展映、公益宣传、结集收藏等活动,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六、报名方式
请于5月25日前将参赛作品发送至kyc@zufe.edu.cn,邮件命名为第三届“人文社科之光”社科普及短视频大赛-申报者,邮件中说明作品名称、作品主题、发布网址链接、申报者、联系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