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组织开展教育领域2025年“浙江标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现行有效且实施 1 年以上,符合“浙江标准”定位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标准:
( 一)浙江省地方标准;
( 二)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标准在线”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其中,团体标准应由我省社会团体发布,申报时需经发布单位同意。
二、申报程序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浙江标准”申报表(附件2)。如实、完整地填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标准基本信息、申报项目简介、先进性情况、创新性情况、可行性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推荐单位意见等。
2.标准正式文本、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发布文件。
3.自我声明公开标准证明材料。申报项目应提供在全国标准信 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标准在线”平台的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与《“浙江标准”申报表》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文件、证书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统计数据等。
涉密项目须提交脱密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书面(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和电子材料,以及“浙江标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323,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kyc@z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