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布局,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革新,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创新发展和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启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工作要求,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前沿领域和交叉学科创新,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研平台。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管理机制,培育一批“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提供浙江经验。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现有省级科研平台(含智库、基地、实验室),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方向、研究导向正确,学术生态良好,学术风气端正,无不良记录。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实验室章程、管理制度等。
(二)以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建设思路清晰,在学科交叉融合、研究范式革新等方面成效明显,具有较强科研实力、鲜明研究特色和创新研究方法,在相关学科领域有扎实的实验研究基础。
(三)建设单位为高校的实验室需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基础,涵盖2个及以上一级学科,其中至少一个学科为我省优势或特色学科(在教育部近一轮学科评估中获得B+及以上,或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或在省教育厅近一轮学科评估中获省一流学科A类及以上)。
(四)原则上应为相对独立、具有专职管理人员的实体性研究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有序,具备独立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实验研究的良好实验条件、办公条件和基础保障条件。实验用房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具备先进适用的实验仪器设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和实验环境。建设单位每年应给予实验室固定经费支持。
(五)具有满足研究需求、来源合法、渠道稳定、合乎伦理的实验数据等研究资源,数据管理安全可控,无知识产权争议,满足有关系统安全等级备案要求。能够自主设计开发建设相关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数据分析、处理和研究能力独树一帜、体现创新,在本领域处于省内甚至国内领先地位。
(六)具有结构合理、学科交叉、梯队衔接的高水平复合型科研队伍,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在成果开放、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国际交流方面有较好基础。
三、相关要求
1.现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平台(含智库、基地、实验室),符合申报条件的,允许申报。
2.已列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的,经申报审核,可纳入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序列。
3.符合条件的研究机构进行申报,并根据浙江省重点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评价指标(附件1)进行量化,提供最终分数及相关佐证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四、材料报送
1.申报平台要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认真准备,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
2.申报平台需提供浙江省重点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评价指标(附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各一份。《申报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报送至kyc@zufe.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周四)上午10:00。
联系人:王老师 0571-8673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