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部署要求,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助力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推动创新浙江由“破局起势”迈向“全面成势”,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浙江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2026年浙江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推荐人选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事迹、精神感人,能充分体现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具体条件如下:
(一)事迹厚重感人。长期扎根科研一线,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精神可追可及,适合公开宣传报道,在故事性、典型性、示范性和导向性方面表现突出。原则上,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道德情操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学风优良,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负面舆情及潜在舆情,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及其他不适宜选树的情形。
(三)社会影响广泛。长期在浙江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在科技界及社会公众中认可度高,声誉良好,应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具备一定新闻报道基础和持续传播潜力。原则上,已获得“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及我省“最美”人物系列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四)时代特征鲜明。创新争先,自立自强,特别是近年来在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类别
(一)科学研究类。主要包括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破或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工程技术类。主要包括在工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及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三)健康服务类。主要包括在服务人民生命健康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四)农业发展类。主要包括在推动科技惠民富农、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五)科学普及和其他类。主要包括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或其他科技为民领域中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名额。设区市科技局各可推荐最多2名人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推荐辖区内的科技企业、科创平台〔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除外〕、科研院所等方面人选);重点高校中,浙江大学可推荐最多2名人选,12所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各可推荐最多1名人选(重点高校负责推荐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之外的人选);省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各可推荐最多1名人选。
(二)材料填写。推荐人选及推荐单位需填写《2026年浙江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26年浙江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1、2),并提供表彰文件、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
(三)推荐程序。本校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经由推荐学院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推荐人选的个人社会信用、负面舆情、科研诚信等方面有确切了解并做好把关。推荐材料经推荐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公示、盖章,报送至校科研处。
(四)报送方式。此次推荐工作实行无纸化报送。电子推荐材料(盖章后的推荐表、汇总表以及佐证材料〔包括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于2026年8月10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研处迮勇
联系方式:0571-87557071、18657298868;电子邮箱:kyc@zufe.edu.cn
科研处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