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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

2015-12-11 16:41:09

各学院、各部门: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我校201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共立项8项。现予以公布: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预期成果形式

负责人

工作单位

完成时间

课题类别

Z16JC047

认知视域下日语词块生成、习得机制研究

论文

方小赟

外语学院

2016-11-30

资助课题

Z16JC048

沈从文作品的外译、传播和接受研究 ——以沈从文作品英译专集为视角

论文

朱凌燕

东方学院

2016-11-30

资助课题

Z16JC050

基于翻译社会学的当代杭籍作家小说英译传播研究

论文

岑群霞

外语学院

2016-11-30

资助课题

Z16JC059

先秦儒家的德福思想及其现代价值研究

论文

王洪霞

思政部

2016-11-30

资助课题

Z16JC081

杭州市工业用地“低价”出让行为研究

论文

王华

东方学院

2016-11-30

资助课题

Z16JC083

政府会计职能拓展与地方政府行政成本均衡管理机制研究——以杭州市为例

专著

章贵桥

会计学院

2017-11-30

资助课题

Z16JC094

新常态下的幸福转型:多维解构与对策研究

论文

蒲德祥

工商学院

2016-11-30

资助课题

Z16JC099

信息平台多源数据融合及其个人信用特征提取研究

论文

叶谦

金融学院

2016-11-30

资助课题

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6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续经费待结题评审确定等级后予以拨付。申请结题时,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为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3)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资助课题成果结题评审为优秀的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如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则取消立项。

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按结题评审良好、合格等次每项分别资助1万元和6000元。“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1万元。

2016年起,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进行,其他时间不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除外)。2016年度常规性课题的结题条件为: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其中论文完成时限为1年( 20161130日前 ),专著为2年( 20171130日前 。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 2016531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省、市领导批示;(2)被省、市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学刊》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本省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和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选用。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承认其为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