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动态 > 正文

关于公布2019年度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8-08-27 11:01:28

各学院、各部门:

经专家评审、公示,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确定,以下1项年度课题、2项社团专项课题(即浙江省社会科学界第四届学术年会第一批入选的优秀论文)为2019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协议书和课题申报表。课题组负责人接此通知后,请下载《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或《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团专项课题立项协议书》(下称协议书),用计算机填写相关内容,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连同《课题申报表》(可从申报系统导出,A3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中缝装订),于2018年9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科研处,协议书与申报表内容要保持一致。

二、资助经费。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20000元/项,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10000元/项,立项不资助课题经费自筹。省级财政预算单位列入该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下达;市县预算单位纳入对市县转移支付范围,由市县财政拨付到负责人所在单位;其它依据省社科联制发的社科研究项目下拨经费的文件拨付(须开具收款收据)。

三、结题要求。根据课题预期成果形式,结题条件为:①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其中重点课题成果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期刊标准);②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正式公开出版;③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被市级(不含县级市)以上党委政府、有关实际工作部门肯定并采纳吸收,或获得市级(不含县级市)或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在媒体上发表产生较大的、良好的社会反响;④预期成果形式为两种以上的,以最能体现课题设计内容的成果为主。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字样及该课题编号。未注明或标注有误者,一律不能作为课题研究成果,不予结题。

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完成后要及时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结题,结题材料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向省社科联社团处报送。结题程序和所需表格等可在“浙江社科网”上查询、下载。

本次公布的社团专项课题申报形式为已完成的论文,立项即视为达到结题要求。请课题负责人按社科联研究课题结题要求填写相关结题材料,在递交协议书的同时报送结题材料,办理结题手续。

四、成果转化。各课题组、课题依托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课题成果的宣传、应用、推广等转化工作。课题组在向有关部门报送课题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请报送省社科联。省社科联将根据成果的内容和质量,择优整理摘编《浙江社科要报》,呈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

各课题组应按申报设计内容,按时认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课题组依托单位要担当起课题管理的责任,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相应支持,督促课题组负责人按照《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及时报送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

2019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依托单位

成果

形式

完成

时间

立项

等级

2019B48

《明儒学案》邓豁渠资料整理与研究

李一禾

浙江财经大学

论文

2020.7

立项不资助

社团专项

2019STZX12B

文化调适视域下Moment in Peking无本回译研究

黎昌抱

浙江财经大学

论文

已完成

一般

2019STZX13B

作为政治行为的国家翻译实践:杨译鲁迅小说研究

陈向红

浙江财经大学

论文

已完成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