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应邀为我校师生作了一场题为“私法自治与国家干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背景”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校长钟晓敏教授主持。
江必新从民法典之核心概念“私法自治”出发,阐述了私法自治难以解决的五个问题,并论证了国家干预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江必新谈到,《民法典》在确立私法自治的同时,亦有国家立法干预的重要体现,事实上《民法典》较以往更强调国家干预。如有关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渊源,某些条款突破了狭义法律与行政法规,将规章纳入正式渊源;更加突出公序良俗的重要性。他还从执法、司法等不同角度,深入分析了国家干预的限度,以达到私法自治与国家干预的平衡。江必新认为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并非一律需要交给政府,有时社会能更有效地解决。总之,应以人为目的,平衡私法自治与国家干预。
本次讲座提出了深入且现实的问题,使在座师生受益匪浅,激起了大家研究相关领域法律问题的浓厚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