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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时期基层调解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2011-10-17 11:10:40

随着2002年以后中国大陆司法政策的调整,从注重审判方式改革和法院专业化建设的“审判模式”向侧重纠纷解决的“治理模式”转变,这一转变的出现既跟转型社会矛盾发生的频度和力度增加有关,也跟“审判模式”改革所遇到的障碍和困难不可分。“治理模式”政策调整的直接结果便是调解在中国的复兴。调解的复兴既包括了法院调解范围和维度的扩大,如向行政诉讼案件调解和刑事和解领域的拓展,也包括法院调解模式的多样化,如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形式的涌现,更包括了以大调解为目标的对人民调解的改造和创新,以及诉调衔接机制的探索和对行政调解的重视等等。
  201111《人民调解法》将付诸实施,关注该法的立法背景和内容,对法律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难点和疑点进行分析和评估,同时结合广东省创办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的地方实际,通过学术研讨的方式对新世纪以来的基层调解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
  一、会议主题
  本次研讨会由汕头大学法学院主办。研讨会将采用多视角、跨学科的方式围绕以下七个方面的专题展开研讨:1)调解的一般理论;2)法院调解的维度和限度;3)法院调解的模式和创新;4)人民调解的现状和未来;5)“大调解”和法治社会建设;6)行政调解的类型和特点;7)域外经验。
  二、会议举办地点和时间
  研讨会拟定于20111710日在汕头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举行,由主办方负责会议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与会代表自理。7日(周五)代表报到,8日(周六)全天和9日(周日)上午:全体会议和讨论,9日(周日)下午和10日(周一):学术考察。
  三、会议论文和联系办法
  热忱欢迎对会议主题感兴趣的专家、学者惠赐稿件并来汕交流。有意者请在1130日前将论文题目和三百字左右的论文大纲(Proposal)发至邮箱:mediation2011stu@163.com,或直接跟联系人张勤博士联系,手机:13726543283,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法学院,515063。 筹备组将尽快跟候选人联系并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