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项目验收
需通过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项目合同(任务)书
3.研究报告(科技报告)
4.成果要报(政策建议稿)
5.财务决算表及明细清单
6.项目相关成果
1.期刊论文
2.成果采纳
3.……
二、验收材料审核
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审核科技报告,出具科技报告预收录证书,依托单位审核验收材料,科技厅相关处室审核验收材料,科技厅处室主管审核验收材料。需及时关注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流转记录,如有退回,按意见修改材料重新提交验收材料。
三、项目验收
按要求参加科技厅统一组织的会议验收,准备验收材料和专家评审费(一般会有短信通知)。
四、验收公示
通过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验收公示,提交科技报告管理中心、依托单位、科技厅处室审核。
五、提交纸质验收材料
验收公示后,通过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下载“验收材料”PDF打印胶装,一式2份交到科研处。其中一份中夹项目合同书原件(有甲乙双签字盖章,立项时有给负责人,如丢失可来科研处复印。)
六、领取验收证书
科研处统一盖章后交到科技厅相关处室,领取验收证书,并将验收证书发给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