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负责人通过杭州社科网 “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和打印《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上传电子版结题材料(包括成果要报、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将相应的书面结题材料报二级学院,并由二级学院审查汇总后上报科研处。
一、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
二、成果要报一式3份;
三、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
四、最终成果一式5份,
五、结题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
最终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在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
2.论文:(1)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2)字数5000字以上。
3.专著:(1)须公开出版;(2)字数10万字以上
4.研究报告:(1)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申请评审结题,或向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社科成果》投稿申请刊发结题;(2)字数1万字以上。
课题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后,常规性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次。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社科成果》录用刊发,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资助课题成果如结题评审为优秀的确认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确认为一般课题。不资助课题成果如结题评审为优秀的则追认为一般课题。如课题成果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消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