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7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课题选题
1、民政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2、民政特色行政执法研究
3、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路径研究
4、民政文化载体及传播方式创新研究
5、浙江现代社会组织发展机制研究
6、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监管机制研究
7、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
8、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9、浙江省农村社区建设现状、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10、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观察与研究
11、96345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服务标准文本研究
12、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创新实证研究
13、社会工作协同社区治理的机制和作用研究
14、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研究
15、政府各部门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机制研究
16、支出型贫困救助策略研究
17、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路径研究
18、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研究
19、基本养老服务研究
20、长期照护服务研究
21、老年残疾人状况研究
22、特困老人“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2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策略研究
24、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研究
25、浙江省慈善事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6、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协同机制研究
27、社区减灾能力建设研究
28、行政区划与地方发展规划研究
29、地名地址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30、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相关问题探索与研究
31、城乡居民婚姻家庭状况研究
32、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研究
33、退役士兵定向岗位开发研究
34、水库移民项目扶持创新研究
35、水库移民收入统计创新研究
36、新建水库移民安置方法创新研究
以上选题面向全省民政系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开招标。选题立项按资助课题和经费自筹课题两类进行。
二、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并设计课题,申报对民政事业发展具有现实或前瞻意义的课题。
2、申报者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并于2月23日前递交《申报表》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科研处。
3、2017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原则上在5月底前完成所有立项程序,2018年3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
4、课题申报以课题组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前2位成员不能同时申报两项(含)以上课题;未完成2016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