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平台建设,优化科研组织方式,提升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机构设置方案》(浙财大党【2015】45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特色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17】4号),决定启动我校特色研究院建设和申报工作。
拟申报的特色研究院应围绕学校学科建设,实现学校统筹管理和学院个性化发展有效结合,以凝练研究特色、培育科研团队、推进学科交叉、打造高端智库、促进博士后培养为基本职能。
拟申报的特色研究院应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具备扎实的科研基础。已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级研究项目,取得一定数量的高层次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研究组织能力和水平。
2.具备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紧扣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凝练出研究特色和研究方向。
3.具备明确的研究团队。根据设立的研究方向,有明确的科研团队。
4.具备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研究规划。明确特色研究院的发展目标与规划,制定较为详细的工作计划。
5.具备明确的办公场所和其他必要的科研支持条件。
请有申报意向的学院(部)围绕学科建设,针对重大学术问题或重大社会需求,对研究方向、研究特色进行论证和凝炼,同时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现有的研究所,对研究资源进行整合。有申报意向的学院(部)应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认真阅读《浙江财经大学特色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规范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特色研究院申请书》( 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于2017年3月15日将《申请书》一式5份送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yc@zufe.edu.cn。
科研处联系人:邵燕波87557069,金通8755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