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07-07 15:02:37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请有意申报的部门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7月12日下午4点前送至科研处321办公室。
为使更多高校有机会参与省发展改革委的遴选,省教育厅属高校从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限报4家。
上一篇:转浙江省经济学会2021学术年会征文暨年度优秀成果申报通知
下一篇: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