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要求,现就与我校有关拟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即2021年7月9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
若个人或单位对公示的拟申报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对异议者的身份,我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为方便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凡逾期或以匿名形式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联系人:詹晨霞 联系电话: 0571-86731077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特此公示。
科研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