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7-15 09:50:07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首批中心研究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主要包括党政部门研究机构、省社科研究单位、省内本科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优秀社科理论专家。

二、推荐名额

首批推荐50名研究员。

三、条件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省部级领导不列入推荐范围。

2.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成果产生较大影响,取得过国家、省部级等奖项,有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马克思主义研究方向的优秀人才优先推荐。

3.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和其他类别领军人才的,予以优先推荐。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被评为或聘为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工作业绩突出、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予以积极推荐。

四、推荐办法

1.各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推荐工作;省直属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单位推荐工作;省社科联负责高校推荐工作。

2.省委宣传部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复核后,正式聘任为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五、推荐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推荐人选信息表、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及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情况说明。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1719日上午9点前,将纸质材料(附件)一式3份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kyc@zufe.edu.cn。联系人:杨忍,18767106180,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加强德的考察,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和公信力。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导数进行推荐,推荐人选数量不得超过申报指导数,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放弃申报指标。

        3.各单位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组织指导被推荐人如实填写信息表等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推荐人选信息表


 科研处

202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