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省人口总量、结构、分布、流入流出以及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人口变化的趋势特征,获得了丰富翔实的人口信息资源。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深入地分析和研究普查数据,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口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浙江省人口普查办公室)。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不面向个人。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作为课题负责人有未结(不包括处于正常研究中未到结题时限的课题)的统计系统课题的,不得申请。
三、课题选题方向
投标课题应与《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研究方向》(附件2)一致。
四、时间安排
(一)按照《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自浙江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申请。投标单位可从此通知附件下载《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课题申报书》(附件3)一份电子版、七份纸质版于2021年9月26日前填妥并统一报送至所属学院,由科研秘书统一报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浙江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审查。按照科学、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课题立项,于2021年11月下旬在浙江省统计局网站上发布中标单位公示。
(三)中标课题要求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并报浙江省人口普查办公室。
五、课题管理及经费
中标课题应当在浙江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由浙江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予以结项。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经费资助,并在课题合同签订后先行预拨启动经费1万元。
科研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