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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国家级项目“师徒”结对的通知

2025-01-17 09:07:03

各学院(研究院):

提升教师国家级项目的申报水平和申报书质量,有效提升项目申请资助率,调动广大教师申请国家级项目的积极性,结合青年教师的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广实行国家级项目“师徒”结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通过“师徒”结对方式,由项目导师对项目申请者进行国家级项目申报指导。发挥资深科研人员的项目申报经验传承与技术支持,帮助青年科研人员撰写高质量申报书,提升我校科研团队凝聚力和组织能力。

2. 项目导师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丰富国家级项目申报经验。原则上曾经主持过2项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科基金项目,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选择主持过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参与基金函评或会评的资深教师担任项目导师。

3. 项目申请者为拟申报国家级项目、具备获得国家级项目的潜力且从未获得过该类型项目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4. 鼓励主持过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的资深教师与拟申报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的中青年教师结对指导。鼓励和支持教师寻求校外同研究领域的著名专家结对。

5. 项目导师对项目申请者的基金项目进行全程辅导和深入指导。指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题论证、形式审查、申请书修改、申请领域推荐等,切实提升项目申报的创新性和可行性。指导交流讨论不少于7次,申请者或项目导师应保留相应的辅导过程记录,经过学院汇总后报送科研处备份。

6. 项目申请者应当积极配合项目导师的指导工作,有效吸纳项目导师的意见,不断完善项目申请书。

7.  “师徒”双方对共同确定的选题、框架思路、文本负有保密的义务。项目导师不得以项目申请者的选题、申请书的主要部分为蓝本用于申报其他项目。

8. 各学院、研究院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资深教师,作为申请者选择项目导师库来源。

9. 对参与师徒结对的项目导师,各学院(学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10. 对于限项类项目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经过项目导师深度指导的申请书。

11. 科研处定期对国家级项目“师徒”结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师徒”结对效果良好的学院(研究院)进行表彰鼓励。

12. 时间安排。2025年1月中旬,学院和研究院推荐可结对的本校项目导师名单,各拟申报项目的教师联系确定项目导师并提交给所在学院(研究院)。1月底,各学院(研究院)提交“师徒”结对名单给科研处备案。

浙江财经大学科研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