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浙江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受理申报成果1362项,经资格审查,共有1342项成果符合申报条件。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现将省第二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相关内容予以公示。请各申报单位和申报者认真核对,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下内容有疑议,请于2021年8月3日之前以实名方式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给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反馈问题要清楚明确、有理有据,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1.申报成果是否存在知识产权问题。
(1)申报成果的真实性;
(2)申报成果的所有署名作者是否都同意参与此次评奖,省外合作者是否出具了“允许浙江省作者申报,本人放弃在浙江省申报和获奖的权利”的有效声明书;
(3)申报者所在单位是否存在异议。
2.申报成果信息的准确性。成果名称、作者、单位等关键信息有无明显错误等。
3.已申报材料有无在公示中缺漏。
如有反馈问题的请联系科研处詹老师,手机:13777452263,邮箱:kyc@zufe.edu.cn。或直接联系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胡荣仁和涂尚建老师,电话:0571-87057483、87053182,邮箱:zjssklkgc@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