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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科教融合学院建设试点扩面工作的通知

2025-01-09 13:43:34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浙江工业大学与白马湖实验室率先试点共建能源与碳中和科教融合学院,探索推动人才融合共用、技术攻关共研、人才培养共育、创新成果共转,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省教育厅决定进一步推动科教融合学院建设试点扩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战略目标要求,重点围绕高校与高能级平台融合创新不充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不紧密、校院企人才跨组织流动共享不畅通、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不匹配等难题,以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实质性贯通为突破口,以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切入点,实施多主体协同科技攻关、跨组织共享创新资源、全要素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多层次精准人才培养、多元化分类科技成果评价等改革,促进“高校-平台-企业”创新要素互通、优势互补,形成“1+1>2”的系统集成效应,助力加快推进“双一流196工程”、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二、建设要求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破除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壁垒为根本任务,重点聚焦创新要素畅通流动、成果互认共享、产科教协同培养创新人才等过程中的堵点卡点,发挥高校和高能级平台各自优势,细化共建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经验做法。突破传统考核评价模式,建立以科学、技术、经济等为核心的多元评价体系,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分类开展评价,激发创新活力、提升整体效能。

(二)建立合理的运行机制。科教融合学院一般是高校与高能级科创平台(实验室、研究院)共建的非法人机构,为双方内部二级机构。一般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长由双方主要领导共同担任,成员由双方共同推荐,同时邀请行业专家、企业高管等组成。根据需要,可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以及综合办公室、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等部门。

(三)构建协同科技攻关机制。集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资源,积极争创国家级科创平台,形成共建共享的创新生态。定期组织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开展多方研判,共同凝练科学问题、甄别关键技术、形成任务清单,探索重大科技任务牵引的“大兵团作战”模式。一体推进平台、设施、资金、项目等 创新要素融合,针对产业技术难题和痛点,各方携手集中攻克一 批关键技术难题。

四)实行人才共享双聘制度。兼顾高校、科创平台和人才 三方权利,建立双向授权清单,通过人才双聘,高效配置薪酬、空间、政策等人才发展资源。推动人才成果互认,人才双聘期间享受派出单位的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等权利,让人才自愿流动有保障。

(五)优化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建立专业化服务保障体系,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多方协同模式,提供从评估到推广的全流程转化服务,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深化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尽职免责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

六)构建深度协同育人体系。打造“高校-平台-企业”协同育人体系,建立科教成果双向转化机制,实施“ 学术导师+产业导师”双导师制,联合开展理论和实践课程,以任务、项目驱动,联合培养跨学科、跨专业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三、申报认定

(一)支持保障。经认定的科教融合学院将作为省级重点支持平台,根据建设效能在研究生联合培养指标、教学改革及科研项目指标给予倾斜支持,联合产出重大成果和共建重大平台,均纳入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相关评价认定范围。

(二)申报要求。根据内涵建设需要,立足重点建设学科和发展方向,主动与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研究方向契合的科创平台对接,商讨共建科教融合学院的可行性并开展充分论证,条件成熟后签订合作协议并制订《科教融合学院建设方案》(模板见附件),明确建设定位与目标、创新改革举措、主要任务与分工、运行机制与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材料报送。2025年321日前将建设方案(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佐证材料一式2交科研处(行政楼323室)同时将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kyc@z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周老师, 86731077(8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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